一、实验室之使用以实验预定进度进行,若有特殊变更,任课教师可提前二至三天通知管理员,以协助准备器材 。
二、实验分组以每班分十至十二组,每组三至四人为原则,组别经编定后,选组长一人,各组不得随意更动桌位。
三、学生应准时进入实验室,在任课教师指示下,由组长负责至准备室领取器材,并清点器材种类、数量。
四、不得携带饮料、食物入内。并保持实验室安静,不得喧譁嬉戏。
五、学生于实验前应先了解实验内容与操作方法,并特留心各有关注意事项,俟无疑难后,始着手进行实验。
六、实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实验态度与精神,认真观察且记细记录,并作适切演算、验证。
七、学生于解剖实验课使用解剖刀、针等危险性较高之器具时,应审慎操作,注意人身安全。
八、实验器材及药品之使用,必须谨慎,避免浪费,注意安全。
九、实验结束前应将仪器、水槽、桌面擦拭干净,并将废弃物分项投入指定桶槽,切勿随意丢掷,以免发生危险。
十、实验结束后,各组应立即清点并填写「短破损登记表」再将仪器送回准备室,另请学艺股长填写实验日志,并送请任课老师评注。
十一、器材之破损短缺由任课老师核验,决定是否赔偿或处分,管理员应配合追查处理。
十二、离开实验室前由教师指派同学负责整事宜,含倒弃垃圾、关锁门窗、电源、水源、瓦斯、窗帘,经教师检视无误后,始得离开。
十三、本管理规则未载明事项,任课教师得自行补充要求。

